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我市2019年省级特色小镇创建类和培育类名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冀发〔2016〕30号)精神和《河北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冀特镇联办〔2016〕1号)要求,河北省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2018年度特色小镇建设情况进行了考评,对2019年新申报的特色小镇创建和培育对象进行了查验,并根据考评查验结果对特色小镇名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经省特色小镇联席会议审定及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现将名单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规划水平。列入创建类和培育类的特色小镇,要根据特色小镇规划布局方案和规划设计编制导则要求,高质量编制总体布局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小镇功能定位、产业特色、空间布局和建筑风貌,体现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要求。
二、加快建设进度。列入创建类的特色小镇要制定年度建设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加速要素集合、产业聚合、产城人文融合。列入培育类的特色小镇要抓紧完善相关手续,落实资金,尽早开工建设。创建和培育类小镇要按照要求,及时认真做好各类统计监测数据的填报工作。
三、加大推进力度。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辖区内特色小镇规划、创建等工作的指导,加大要素保障力度,协调解决制约小镇发展的土地、资金等瓶颈问题,推动小镇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各县(市、区)是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协调落实建设条件和扶持政策,确保创建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四、加强动态管理。加强对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检查督导,突出特色培育、突出产业立镇,严控房地产化倾向,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年度考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创建对象年度考评不合格的退出创建名单,培育对象进度较快的由所在县(市、区)提出申请,可优先纳入下一批次创建名单,对违反有关规定或难以继续实施的予以淘汰。创建类特色小镇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达标后,可按程序向省特色小镇联席会议办公室申请验收。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市纳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对象按新名单进行管理。
附件:邯郸市纳入河北省特色小镇创建类和培育类名单(2019)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
邯郸市纳入河北省特色小镇创建类和培育类名单(2019)
创建类4个:
涉县太行民俗小镇
磁县中华成语文化小镇
广平县健康食品小镇
魏县聚银螺丝小镇
培育类3个:
曲周县世界童车小镇
曲周县循环农业小镇
丛台区世界谚语文化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