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点击:1647     文章来源: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实施,加快建设和完善我省技术转移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落地,现组织开展2020年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

  河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项目申报需符合《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见附件1)要求。

  (一)科技成果直通车系列活动

  支持重点:重点支持按照《河北·2020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指引》(见附件2)要求组织科技成果直通车系列活动,省级推荐1-2家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参与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分领域统筹全省科技成果直通车路演,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各国家级高新区、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10园区各推荐1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举办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搭建国内外高水平科技成果与本区域高质量科技企业的精准对接平台,促进国内外重大研发成果及科研能力在本区域落地转化为新产品、新产业、新动能。

  支持强度:省级推荐项目的支持强度不超过100万元,其他项目支持强度不超过30万元。

  申报要求:牵头申报单位应为经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各国家级高新区、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10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机构应为登记的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除省级推荐项目外,其他项目应各举办路演对接等活动5场次以上;项目名称为“河北·2020科技成果直通车***(区域名称)站活动”。

  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可参考附件3编制),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承担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的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近一年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职人员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证明材料。

  (二)技术转移人才培养

  支持重点:重点支持有条件的机构独立或与国内外高水平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机构联合开展专业化、职业化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工作,创新培养方式方法,搭建学习平台和从业支持服务平台,建立起包括培养计划、培训大纲、培训教材和授课师资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培养体系,探索开展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短期培训等多层次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支持强度不超过30万元。

  申报要求:牵头申报单位应为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机构应为登记的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且具备一定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工作软硬件基础条件;单个项目应举办技术转移人才培训2场次以上;项目名称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

  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可参考附件4编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近一年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职人员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证明材料,软硬件基础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能力提升

  支持重点:重点支持省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开展全省范围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能力提升活动,全面规范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备案资格,全面提升我省技术合同登记人员素质。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支持强度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牵头申报单位应为省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项目要求举办全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业务培训,在各市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巡回宣讲,协助各市县开展技术合同登记能力提升等工作;项目名称为“2020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能力提升”。

  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

  (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示范培育

  支持重点:重点支持目前具备较强技术转移服务能力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进一步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形成核心竞争力,形成可推广的技术转移典型模式。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支持强度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机构应为登记的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且具备较强的技术转移服务能力;项目要求形成可推广的技术转移典型模式;项目名称为“***(机构名称)示范培育”。

  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示范培育工作方案,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近一年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职人员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证书。

  (五)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建设

  支持重点:重点支持河北·京南国家技术转移转化示范区园区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提供技术集成、中试熟化与工程化服务,支撑行业共性技术成果扩散与转化应用,培育创新型产业化集群,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支持强度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为河北·京南国家技术转移转化示范区10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单位;项目名称为“***(园区)***(技术领域)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建设”。

  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可参考附件5编制),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承担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的函,软硬件基础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六)创新挑战赛活动

  支持重点:重点支持开展中国创新挑战赛相关活动,通过挑战赛对接解决方案,帮助企业解决技术瓶颈和关键难题,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强度:项目支持强度共计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为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的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机构应为登记的河北省技术转移机构);机构应提供1:1资金配套资金;项目名称为“***市创新挑战赛活动”。

  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承担创新挑战赛工作的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近一年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职人员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起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1日

  网上归口推荐截止时间:2020年1月3日

  书面申请书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1月7日

  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和归口管理部门公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成果处(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222房间)

  业务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成果处仲永安   0311-85819220

  项目管理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0311-85866036  85866037

  附件:1.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须知.docx

     2.河北·2020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指引.docx

     3.河北·2020年科技成果直通车工作方案(模板).docx

     4.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模板).docx

     5.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建设工作方案(模板).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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