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要求,为有效推动我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技防控能力,支持科研力量开展应急防治技术科研攻关,探索解决疫情防控相关研发应用的科学问题,现紧急启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相关研发,根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人群易感性及疾病流行规律研究。
(二)新型冠状病毒高效检查设备、试剂等医疗器械及 治疗药物开发。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临床防治技术研究。
(四)其他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起到积极作用的项目。
二、申报说明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沧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市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三)为加快推进联防联控工作,本次项目申报开放“绿色通道”,对申报单位人员条件不做要求,并简化申报程序,所有受理环节均由市科技局完成,不需要各归口部门审核。
(四)为集中优势力量开展研究示范和技术攻关,本次项目不受项目申报限项相关要求限制。
(五)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六)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必须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意见,利用动物实验进行基础研究的,需提供“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技部门核发)。
(七)项目执行期从2020年2月开始,原则上不超过1年。优先支持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短期内能及时完成的申报项目,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八)本次项目申报采取随时申报随时审核的方式开展。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8日17:00。
三、申报方式
(一)通过沧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管理中心(网址:http://221.195.108.99:8088/czkjjh/index/index!index.do)注册申报,专项类别统一填写“医疗卫生专项”。
(二)申报材料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科在线审查,经审查通过后下载由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扫描生成PDF文件,发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科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玉良
联系电话:2129791 13363665256
电子邮箱:gy9115@163.com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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