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石家庄市第五批农业科技特派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1 点击:1624 文章来源: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农业农村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石家庄市《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决定开展石家庄市第五批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原则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以科研单位、农业科技型企业及产业化龙头企业为补充,进一步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面向全市农村基层开展多样化、专业化技术服务和成果转化工作。
二、推荐条件
热心科技特派员工作,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
具有能满足农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专业特长和技能的个人和集体。
三、推荐对象
以自然人、法人农业科技特派员为主要形式,服务期为三年。自然人科技特派员推荐对象为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的技术人员;涉农科技型企业的科研、经营管理人员;独立经济技术服务组织的科技人员;具有技术特长的农民专家以及有志于科技创业的人员等。法人科技特派员推荐对象为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涉农科技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
四、推荐程序及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有扶贫考核任务的县(市、区)原则上不少于10人。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科技特派员推荐工作。驻石省直以上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等科技特派员由本单位直接推荐。
2.推荐科技特派员统一填写《石家庄市自然人农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石家庄市法人农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石家庄市农业科技特派员汇总表》,于2020年2月2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农村处(疫情防控期间,先发送电子版至农村处邮箱)。
3.为保持工作的延续性,2020年度国家科技部已经备案的“三区科技人才”统一纳入到石家庄市第五批农业科技特派员队伍。“三区科技人才”服务县域及对象无需调整的,不再填报《石家庄市农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联 系 人:李永丹、高少轩
电 话:85054997、85671197
传 真:85671197
邮 箱: nckj@sjzkjj.com
附件: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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