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投促局、发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商务部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目前疫情防控时期我省企业涉外法律服务需求现状,现就强化商务系统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和帮助企业应对法律风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积极应对疫情防控过程中企业涉外法律需求,创新工作方式,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商务法律服务。
二、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商务部门普法责任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各类线上媒体和平台,重点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解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等。同时要做好商务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工作,重点对《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解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2、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帮扶工作。要加强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与联络,以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为目标,在支持企业复工、推动项目履约落地过程中加强法律宣传,梳理并解读国家和我省近期出台的各类扶持政策,指导外资企业用足用好应对疫情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帮助其协调处理复产复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落实内外资平等待遇,增强其对冀投资信心。
3、妥善处理外商投诉事项。各地外商投诉服务机构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河北省外商投诉处理办法》及《河北省外商投诉服务机构联系机制》,加快建立完善本地区外商投诉服务机制,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回应,确保外商咨询、投诉渠道畅通。要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时期外商咨询与投诉事项办理流程,对典型案件、跨地区案件及影响较大案件,要及时上报本地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做好经验总结工作。
4、做好防范化解外贸企业法律风险工作。在支持外贸企业复工投产过程中,要加强涉外法律信息服务,健全贸易摩擦预警机制,通过多渠道及时向企业发布疫情期间国际贸易风险提示,同时要指导企业警惕未来国际疫情发展带来的贸易风险。要利用好我省涉外法律专业力量,在疫情防控期间向外贸企业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探索开展线上涉外法律知识培训,指导企业有效预防和妥善应对国际贸易纠纷。对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导致企业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要积极帮助其向省贸促会、国家六大进出口商会申请办理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维护我省企业的合法权益。
5、指导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做好境外法律风险应对工作。要重点监测对外劳务、对外工程承包等项目的受疫情影响情况,坚持开展预测和分析工作,及时向企业发布相关风险预警信息。对因此次疫情导致合同无法签约、施工进度延缓、劳务人员不能到位等情况,要积极发挥好不可抗力证明的作用,开通涉外法律服务热线或网上服务平台,为企业宣传、解答“不可抗力”免责要件和法律效果,指导其申办相关证明,最大限度帮助我省“走出去”企业降低海外经济损失。同时在海外疫情发展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海外疫情应对快速反应机制和制定风险应对方案,做好海外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并为其可能发生的海外维权提供必要法律援助。
6、进一步畅通商务法律服务渠道。根据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及企业需求,省商务厅组织和动员河北省商务法律专家库成员、商务厅政府法律顾问等专业人才力量,组建省级涉外法律服务团队,面向全省涉外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并将同河北省律师协会进行联络与合作,为我省企业与法律服务机构的对接牵线搭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也要积极与本地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才开展合作,组织和参与本地区涉外法律服务团队,利用现有的法律服务渠道,积极开拓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充足的涉外法律服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的商务法律服务工作,通过部门间协同作战,为我省涉外企业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支持,帮助企业增强信心,积极应对各类涉外法律问题,提升其防范风险能力,更好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省级涉外法律服务团队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联系电话:解永法 0311—87909305
郝媛媛 0311—87909310
专家服务咨询电话:徐文莉 18630158226
高晓光 13503110687
田景欣 13831145355
省贸促会咨询电话:朱光宇 0311—87838370
赵 胜 0311—87830757
河北省商务厅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