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企业:
为规范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冀工信企业〔2015〕269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2020年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0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企业申请认定2020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符合《定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的认定标准和条件。已认定的定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再重新申报,申报日期自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4月15止,过期不予受理。申报企业要将申报资料胶装成册(一式两套),电子版发送至dzgxjghfzk@126.com;联系人:赵信楷、成立超;联系电话:2302012。
附件:定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请联系定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