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冀科资函〔2020〕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明确如下:
一、推荐报送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对各自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申请书及佐证附件材料须完整规范。
2.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参照市项目归口管理权限,汇总符合省申报要
求的项目,在2020年4月3日前将以正式公文形式出具的《推荐函》(附件1)、《拟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各一份报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3.市科技局资管处组织相关职能处室按照通知具体要求进行审核,将项目审核情况及拟推荐项目建议提交局党组审议。局党组审议通过后向省科技厅推荐。
4.各项目申报单位,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科技局各相关职能处室都要严守法律责任和纪律责任,对项目审查推荐进行严格把关。
二、业务咨询方式
基础研究项目及科技创新基地项目:平台处 2821725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项目:
农业科技园区 农社处2821785
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 成果处 2821920 2839701
国家级孵化器及大学科技园 高新处 2828465
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17745780712 15383230865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