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近日,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申报2020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冀科平函〔2020〕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省级科技研发平台(学科(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0年是省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后一年,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认真对照《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冀政发〔2018〕6号)、《唐山市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年)》(唐政字〔2018〕45 号)以及市科技局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省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唐科平函〔2020〕2号)中下达的目标任务,主动谋划、积极协调,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设目标和三年总目标。市科技局根据各县(市、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定期公布考核排名情况。
二、申报方式
2020年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采用线上申报和线下报送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需登录“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cxpt.hebkjt.cn:81/)”网站,通过“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推荐与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报,申报注意事项详见省科技厅通知“附件1《申报流程及有关说明》”。各类省级研发平台项目申报材料编写提纲可从“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或市科技局平台处公共邮箱下载。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要对照省科技厅通知及附件2-4申报指南要求,积极开展调研摸底及申报组织工作,认真归集整理组织申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主动与市科技局沟通。市科技局将根据具体需求,协调相关单位按需组织相应的培训辅导工作。
(二)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专家咨询指导工作。根据今年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申报单位可通过邮件方式征求不少于5位本学科(产业)领域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的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请材料后方可上传提交;选取专家需事先与县(市、区)科技部门、市科技局沟通确认。
在本通知下发前己组织完成专家论证的研发平台,如无重大调整,可使用原有专家论证意见,详见省科技厅通知相关要求。
(三)按照诚信管理原则,申报单位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申报的“研发平台名称”及“研发方向”不能与已有省级研发平台重复,已有省级研发平台信息可在“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
(四)申报时间要求。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专家咨询工作应于4月30日前完毕,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务必于5月10日前将修改完善后的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同时报送推荐函(正式公文形式)和《拟推荐省级研发平台汇总表》。
(五)材料报送要求。市科技局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各申报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打印《申请书》、《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三类材料分别胶装成册(各一式3份)并加盖依托单位、共建单位公章,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省市属企事业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平台处电话:2821725、2821910
公共邮箱: tskjptc@126.com,登录密码:ptc515
收件邮箱:tssptc@126.com
附件:1.河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新建省级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及附件(冀科平函〔2020〕7号)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