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河北省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19 点击:1689 文章来源: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评审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冀财金〔2020〕9号)规定,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申报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的市(县、区)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打分,唐山市、石家庄市高新区总分数排名分别为本组第一,拟作为河北省2020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从2019年3月19日-3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3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财政厅反馈。
受理部门:省财政厅金融处
受理电话:0311-86773227,86773237(传真)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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