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通报2019年研发机构工作进度及分解下达2020年研发机构建设任务指标的通知
经过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截止2019年底,我市研发机构总数达到了466个,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数(1284个)的36.29%,圆满实现2019年全市研发机构建设任务指标提升至35%目标。在此,对研发机构建设工作进度大,为全市该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清河县、威县、临城县、邢台县、内丘县、南宫市、开发区、任县提出表扬(各地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见附件1)。
为使更多企业拥有申报各种荣誉和争取各类奖励及专项资金的入门资格,不断推进县域科技创新跃升,依据:
1、《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冀政字[2016]29号)要求,“实现企业研发机构‘四个全覆盖’,即大中型工业企业全覆盖,规模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全覆盖,高新技术企业全覆盖,钢铁企业全覆盖”。
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跃升计划(2019-2025年)>的通知》(以下简称《跃升计划》)(冀政办字[2019]9号)规定,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指标中的“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权重5分,达到50%可得4.5分。
市局决定,将2020年各县(市、区)研发机构数与规上企业数比值指标提升至36%(任务指标分配见附件 2)。未达到36%指标的县(市、区)要大力开展研发机构建设,力争完成任务目标;已达到36%指标的县(市、区)也要积极推进,使我市研发机构建设尽早达到《跃升计划》要求的50%的比例,实现《指导意见》要求的“四个全覆盖”。
附件1:2019年全市研发机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通报表.xls
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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