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对16家2018年新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
建设任务及研究院承担的科技研发平台建设
专项经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有关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有关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及依托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同意建设“河北省钒钛产业技术研究院”等16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通知》(冀科平函〔2018〕23号)要求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定于2020年5月下旬对16家2018年新建、两年建设期满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名单见附件1)进行建设任务验收,同时对28个已到期省级研究院承担的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经费项目(名单见附件2)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验收工作采用“申请验收单位按照诚信原则在线填报验收材料、邮寄纸质材料,专家组以会议验收方式审查验收材料并给出验收结果”方式进行。参加验收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的人员不参加验收会议。
二、验收申请与验收材料
(一)16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任务验收
1.验收申请。采用线上电子版填报提交和线下纸质材料报送的方式。
2.电子版验收材料。以申报用户登录“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cxpt.hebkjt.cn:81/)-“创新平台建设任务验收管理系统”,线上填写验收申请表(网上)、建设总结报告,上传佐证材料,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归口管理单位。
3.纸质验收材料: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验收申请表、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验收总结报告、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运行实施方案、与建设任务有关的佐证材料。
(二)28个研究院承担的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经费项目验收
按照省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共有28个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承担的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至2019年12月底执行期满,需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1.验收依据和重点。依据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项目任务书,审核项目计划任务及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
2.验收申请。登录“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旧系统)(http://jhpt.hebstd.gov.cn:81/index/index!index.do),线上填写项目验收申请书、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项目经费决算报告或经费审计报告、相关佐证材料等电子版验收材料。
3.纸质验收材料:
(1)河北省科技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项目验收大纲
(2)项目任务书
(3)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4)项目经费决算报告或经费审计报告
(5)与项目成果有关的重要数据、技术资料、专利、专著、知识产权协议、论文和照片资料等;
(6)经省科技厅批复同意调整项目任务或指标的,应提供调整批复意见;
(7)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承担单位验收需要填写部分)。
具体格式请在省科技计划管理平台下载“河北省科技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项目验收材料”文档。
三、有关要求
1.请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验收准备工作,对研究院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或项目实施情况以及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把关,对建设总结报告等验收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和提交。
2.申请验收单位对提交的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纸质材料应从系统内下载后打印,与电子版一致。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材料。
3.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经费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按照《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实施暂行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经费决算审计工作。提供的经费决算报告或经费审计报告应规范,符合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规定。
4.没有完成建设任务或未达到项目任务书要求、不能按时参加验收的单位,要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验收。延期验收申请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科技厅,可延期一年以内进行验收。
5.参加验收未获通过的,按照省科技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依托单位停产、破产,不能保障研究院正常运行的,由归口管理部门提出、上报撤销意见,省科技厅按照规定予以撤销。
7.各单位上报的纸质验收材料分别装订成册,佐证材料1份、其它材料2份,按规定加盖相应公章。
8.电子版验收材料,请于5月15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和在线提交。
9.纸质验收材料、延期验收申请、撤销申请等,由归口管理部门汇总情况列表统一上报,于2020年5月20日前邮寄到: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省科技大厦一楼省科技厅行政服务中心,邮编:050021。
四、咨询电话
(一)组织单位:省科技厅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郭卫东 电话:0311-85885556
(二)技术支撑单位:河北省电子信息技术研究院
联系电话:0311-85866036 ,85866037
(三)纸质申报材料接收机构:省科技厅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1-85806198
附件:1.需组织建设任务验收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清单.doc
2.需验收研究院承担的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经费项目清单.doc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