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0〕43号)要求,现就我省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对照《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符合条件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2017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将于2020年12月有效期满),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程序:坚持属地原则,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市工信局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对各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对积极参与“创客中国”大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活动的基地可优先推荐。
三、报送要求:请各市择优推荐1家基地申报,于4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等(胶装纸质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省厅中小企业处,逾期不再受理。
《管理办法》及相关附表、表格请从电子邮箱:zxqyc2016@163.com中下载,密码:20160606。
联系人:李延军、段秉华
联系电话:0311-87802550,87806198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114室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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