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1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
(河北)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依托单位:
为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导向作用,保证2021年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方向与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创新发展中的紧迫重大需求相衔接,现征集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建议编制要求
(一)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紧迫重大需求,针对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学科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在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领域征集指南建议,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进一步论证,为制订相关基础研究指南提供决策参考。
(二)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层次进行建议。指南建议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导向明确,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重点体现河北问题、河北优势和河北特色,并且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我省重大科技专项内容相同。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指南建议人条件:建议人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参与指南凝练工作;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建议人。
(二)推荐单位注意事项: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认真开展指南建议征集工作,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填报《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北)项目指南建议表》(见附件1),原则上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鼓励申报单位联合省内外优势科研力量联合提交指南建议。
(三)报送要求:由单位统一于2020年5月8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邮箱:389256085@qq.com,每一文档应命名为“领域+姓名+单位”,如电子信息+张三+××大学;同时报送建议研究方向汇总表(附件2)。
联系人:齐璇 电话:0311-66505379
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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