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工信节〔2020〕144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2020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2020年,全省工业节能和综合利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立足制造强国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信部2020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强化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加快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培育绿色经济新增长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我省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十四五”规划研究。实施重点软课题研究,加强对工业发展影响因素分析,探索新时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路径模式。组织实施调研摸底活动,深入开展“十四五”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编制河北省绿色制造“十四五”规划。
二、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设立省级绿色系统集成专项,奖补支持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培育打造一批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强与省国开行、省工商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推荐一批制造业绿色化改造重点项目争取信贷支持。做好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验收工作,发布20个以上绿色项目典型案例。举办全省绿色制造现场会,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组织实施钢铁绿色发展、电机能效提升等交流和培训活动。
三、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制定发布河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创建一批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促进生产清洁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累计创建100家绿色工厂、10家绿色园区。对上一年度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予以奖励支持,发布一批绿色工厂典型案例。争取国家级绿色产品认定,积极遴选推荐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做好国家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推荐争取工作,对前两批24家绿色制造名单组织专家现场复核。
四、实施工业节能和绿色标准计划。协调落实国家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计划,对涉及企业委托实施专项监察,做好节能监察数据汇总、分析和应用。建立完善工业节能项目库,协调支持100项以上节能降耗增效项目。培育100家节能示范企业,积极遴选推荐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指导企业落实国家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标准,鼓励企业参与或主导国家绿色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五、推进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制定发布河北省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创建方案,认定10家左右省级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标杆机构并列入拟支持计划,培育一批工业节能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实施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开展1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服务,加强对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联系指导,分类实施,扩大诊断成果运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后评价。
六、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产品。按照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开展先进节能技术、工艺及装备交流和推广应用。落实国家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进一步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积极遴选推荐2020年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和“能效之星”产品。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争取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的电能使用效率值达到1.4以下,基本淘汰高能耗老旧设备,积极推广绿色数据中心先进适用技术产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等活动。
七、大力加强工业节水。落实京津冀工业节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河北省工业节水相关工作方案。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节水技术实施分类指导,开展工业节水服务和技术交流,加快节水技术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不断提升综合用水效率。进一步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培育100家以上节水型企业。以钢铁、石化、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行业为重点,创建一批节水标杆企业,积极遴选推荐重点行业水效“领跑者”。
八、积极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制定发布实施河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召开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细则宣贯会,推动综合利用税收优惠贯彻落实。加强以尾矿为主的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名企名园名城,推动承德等地利用尾矿生产砂石骨料供应京津建材市场。
九、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抓好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落实《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建立梯次利用产品评价机制,督促企业加快履行溯源和回收责任。
十、推进工业污染防治。督促落实好本年度工业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加强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编制河北省工业企业料堆场管理2020年工作方案,完善工业企业料堆场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年度整治清单,组织开展料堆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推广替代试点,加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推广替代工作。
十一、壮大绿色制造产业。积极推荐我省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培育发展污水治理、大气治理、固废处理、环境监测仪器等环保装备制造产业,以及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轮胎、废纸、建筑垃圾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产业。建立完善绿色制造专家库。鼓励企业加入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大型工程装备、电器电子等相关专委会,推动再制造国际交流合作和智能化高端化发展,组织实施国家2020年度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
十二、加强系统队伍和能力建设。积极利用网络化公益性平台等开展多渠道、多方式培训,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对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开展联合调研和联合研究,强化指导和衔接,进一步提升各市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工作能力和水平。指导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研究院、第三方绿色评价机构,以及相关协会和研究机构等,发挥支撑作用,提升服务能力。
特此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