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拟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试点培育项目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科技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拟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试点培育项目(50项)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从2020年5月13日起至5月19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以邮戳为准)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1-85885556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227室。
邮政编码:050011
附件:2020年科技研发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专项拟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试点培育项目表.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