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提名2020年度河北省科技进步奖“抗疫成果组”项目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冀科奖字〔2020〕3号)要求,现将省科技厅提名的2020年度河北省科技进步奖“抗疫成果组”8个项目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0年6月5日起至2020年6月11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以邮戳为准)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1-85816252 85819220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123室
邮 编:050011
附件:提名2020年度河北省科技进步奖“抗疫成果组”项目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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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