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局党组会议决定要求,即日起对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逾期未验收项目开展清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2020年5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的市级计划项目。
二、清理方式
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采取会议验收、函审验收等方式完成项目验收,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三、验收要求
按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规程(暂行)》的有关要求提交验收材料。
四、验收程序和时间安排
1、项目承担单位填报关于拖期项目申请验收的情况说明,并报归口管理部门,待市局资管处同意验收后在唐山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提交验收申请。同时,对项目实施全面总结,准备验收材料(其中市级财政资金10万元及以上的科技项目,须项目承担单位委托会计事务所实施专项审计)。
2、市级各部门、各区县及开发区等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承担单位拖期验收申请进行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到农社处。同时,对所属科技项目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核,符合验收条件的提交到市科技局。
3、市局农社处对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验收材料符合要求后,组织或委托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整体清理验收工作计划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五、其他要求
1、各有关归口管理部门、相关单位负责逾期项目清理督办工作,对项目情况及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并填报统计逾期科技计划项目督办情况汇总表(附件2)。
2、截止2020年5月底统计的逾期未验收项目清单随后发送,供参考。请各归口部门和单位认真核对。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