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信产函〔2020〕39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和自查工作。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企业申报受理工作,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将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4份、电子版1份)及核实意见(盖公章),于6月29日前报市工信局,并督促企业同步完成网上在线填报。
请相关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督促已规范公告企业于6月30日前完成年度自查报告网上提交工作,指导未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加强整改,达到规范条件要求,对整改后仍不能保持规范条件的企业,提出调整意见。
联系电话:2608022 2608005
联系人:霍艳君
附件: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信产函〔2020〕391号)
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