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3项河北省地方标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6-09       点击:1993     文章来源: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标准备案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2019〕4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省地方标准体系,提高地方标准的整体水平,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三条、《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现行省地方标准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对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类3项河北省地方标准予以废止,现予以通告。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标准不再作为组织生产经营的技术依据,建议有关单位及时转化为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

附件:河北省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4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附件

 

河北省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提出单位

起草单位

1 

DB13/T 2704-2018

中药材种子质量标准 薄荷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北中医学院、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等

2 

DB13/T 2706-2018

中药材种子质量标准 大蓟

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北中医学院、河北省农林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等

3 

DB13/T 2886-2018

中药材种子质量标准 掌叶半夏

河北农业大学

河北农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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