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增效是国际公认的最清洁、最经济的“第一能源”,是守护绿水青山、铸就金山银山的重要手段。2019年,全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推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5.28%,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十三五”降低17%的约束性目标任务。
一是持续推进结构节能。高质量推动高耗能行业去产能,压减退出钢铁产能1402万吨、煤炭1006万吨、水泥334万吨、平板玻璃660万重量箱、焦炭319万吨、火电50万千瓦,年可减少能源消费量约1000万吨标准煤。加快发展高端研发、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三次产业结构优化为10.0:38.7:51.3,产业结构“三二一”态势进一步强化。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业领域:对118家工业企业实施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33家企业获评国家绿色工厂,唐山等3地被认定为国家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07%。建筑领域:《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成功举办第23届国际被动房大会,累计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31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全国领先。完成既有居住建筑改造808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60万平方米。全省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84.5%。交通运输领域:推进铁路专用线和多式联运发展,全省铁路货运周转量比上年增长0.9%,水路货运周转量比上年增长22.0%,完成多式联运集装箱运量26.95万标箱。公共机构领域:创建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200家,完成10个省直部门既有建筑外窗节能改造。全省公共机构人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上年下降5.0%。
三是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为113户企业落实“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2亿元;为22户企业落实“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1565万元;为33户企业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297万元。
四是强化节能监督执法。对全省181家陶瓷企业和130家火电企业实施专项节能监察,责令查出的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的18家企业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机电设备的60家企业限期整改。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全省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企业专项监察,抽查的41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均达标。对13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监察,责令查出问题的3个项目限期整改。在流通领域抽查检测自动电饭锅、家用电磁灶各6个批次产品,能源效率标识标注、能效指标、能源效率等级等指标全部合格。对淘汰类、限制类设备和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共涉及54家企业、电费8251万元。
2020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统筹做好经济复苏用能保障,坚定不移去产能,大力推进“公转铁”,积极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监察,持之以恒推进节能降耗,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