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四部门制定《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
发布时间:2020-07-09       点击:1937     文章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20〕第5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现予发布,自2020年8月3日起施行。

附件: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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