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部级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了《2020年促进消费工作重点任务》(发改办就业〔2020〕475号,以下简称《重点任务》)。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促进消费工作,现将《重点任务》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对照《重点任务》中国家部门的任务分工,密切与国家对口部门的沟通联系,切实将促进消费工作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年度重点工作,强化对各市的行业指导,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2020年国家部委各项促消费工作在我省顺利推进,发挥好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二、请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2020年扩大消费十大专项行动》(冀政办字〔2020〕31号),按照职能分工,结合《重点任务》,实化细化工作举措,积极探索促进消费工作的有效路径,促进消费提质扩容,努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三、请各部门适时将《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经验做法等情况报送我委。在工作推进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可提请通过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促进消费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pdf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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