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组织开展好市级科技研发平台(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科技研发平台)验收工作,现就有关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2017、2018年列入市级重点培养计划尚未申请验收的科技研发平台。
(二)2019年验收未通过的,现已完成整改的科技研发平台。
凡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本次验收。超过计划任务书规定建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将不再纳入培养序列并不再受理其以后提交的验收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验收的市级科技研发平台依托单位应按要求提交《唐山
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及附件证明材料。
《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项目验收申请表》可在唐山市科技局网站(http://kejiju.tangshan.gov.cn/)专项业务—“平台建设”栏目中下载。
三、材料报送
(一)申请单位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组卷后报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依法依纪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报送至市科技局;市属以上单位经依托单位签字盖章后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二)请有关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将验收申请材料纸件一式一份(验收申请表、附件证明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汇总齐全后,于2020年8月17日前报至市科技局平台处。
(三)凡列入培养计划到期未提交验收材料的科技研发平台,直接取消其培养资格,并对项目管理单位的研发平台年度建设任务的考核分数进行扣减。
四、验收程序
(一)市科技局对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初审;
(二)市科技局委托专业科技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科技研发平台会议验收(具体验收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通过会议评审的科技研发平台进行现场复核(抽查),出具现场复核意见;
(四)汇总专家会议评审和现场复核情况,形成最后验收结论。验收结论提交市科技局党组会(局务会)审核,审核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市科技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科技研发平台下达批准文件,纳入唐山市科技研发平台管理序列。
(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及年度预算安排兑现奖补资金。
五、联系方式
唐山市科技局科技平台与应用基础研究处
联系电话:0315-2821910 2821725
电子邮箱:tssptc@126.com
附件:2017-2018年列入市级重点培养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名单(未验收)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