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对河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进行备案的
公示
为强化我省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省科技厅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备案工作,根据《河北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作指引》和相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地方推荐,以及形式审查、资料评审和答辩评审,确定了18个领域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3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以邮戳为准)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监督评估处 0311-86252318
社会发展处 0311-85872427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