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科字〔2020〕26号
关于申报2020年度呼和浩特市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招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呼和浩特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0年度呼和浩特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组建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工商注册两年以上和纳税的企业法人单位。
2.所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符合我市经济和科技发展规划,注重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迫切和共性关键技术难题。
3.有成果转化意识和市场开发意识较强的领导班子和相关学术领域的技术带头人;有一支15人以上具有本科学历和技术职称(高级职称占1/3)、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的科技开发队伍,并具备培养高级人才和技术培训的条件。
4.组建的工程中心具有能保证开展研究工作需要的科研仪器和基础设施条件,并能为项目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和后勤保障。固定资产不少于300万元,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利税逐年增长,有良好的业绩。
5.有一定的科研工作基础,在本专业、本学科、本行业的研究和开发工作方面具有较高的水平和声誉。近三年承担并按期完成市级以上科研课题不少于2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2项(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软件著作权)。
6.具有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测手段、工艺设备和检测人才,具有稳定的科研投入,每年对中心的投入不低于销售收入的3%。
7.有广泛的技术交流和获取科技信息的渠道和手段。
8.具有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科技成果。
9.有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科学的管理体系。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填写《呼和浩特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表》(从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下载),经所辖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盖章后,报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每个旗县区、开发区限报2家。
2.市科技局对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将组织专家评审和进行现场考察,批复后授予“呼和浩特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牌匾。
三、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用A4纸,仿宋四号字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6份),同时提供电子版。
2.申报受理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17:00。
3.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1207室,电子邮箱:kjjzlgh@163.com。
四、联系人及电话
呼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基础研究科:王俊超 云利俊
联系电话:0471-6621151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