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前期我办对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实施了简化审批流程,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前期简化流程实施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简化审批流程实施范围,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科学研究活动变更。
在前期适用范围基础上,增加合作各方的法人单位名称变更。
(二)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活动变更。
1.变更采集活动参与单位;
2.变更开展采集活动单位的名称;
3.延长采集活动期限;
4.采集方案变更,但不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种类、数量、用途的变化的;
5.采集方案变更,但变更后的内容不超出已批准的范围的。
二、简化审批程序
参见《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关于对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实施简化审批流程的通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