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理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局,各科技服务机构: 为培育壮大我市科技服务机构,提升服务创新主体能力,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张家口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张政办发〔2018〕7号),开展2019年度张家口市优秀科技服务机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在张家口市注册成立,注册时间在2019年1月1日之前,主要是在我市从事技术转移、创新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务的独立企事业法人机构或社团法人机构,并在市科学技术局进行了备案; 2、拥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资质; 3、拥有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科技服务和管理队伍,专职技术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需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4、2019年度服务业绩突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诚信守法,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可度; 二、评选程序 1、申报和推荐。各服务机构根据评选条件自主申报,填写相关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科技服务机构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推荐至市科技局高新科。 2、申报材料和内容。申报机构须提供下列材料: (1)张家口市优秀科技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及其服务佐证材料; (2)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获得行业荣誉、奖励证明等资料; (4)符合评选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3、专家评审。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出拟评定为市级优秀科技服务机构的名单,全市范围内不超过5家。 4、公示。对拟评定的市级优秀科技服务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1、优秀科技服务机构评选只作为落实《张家口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补助政策的依据,不作为机构管理使用。 2、根据《〈张家口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张科创办〔2018〕1号)规定,省级及以上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机构、技术交易登记站的运营单位已享受过市级后补助资金或已列入2020年度后补助资金预算的,不再重复享受优秀服务机构资金补助,请各机构根据情况自行申报。 3、各科技服务机构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已按照《张家口市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享受“每认定一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重点服务机构1万元”补助的,其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业绩不再作为评选优秀科技服务机构业绩材料。 四、时间及要求 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申报工作,对机构申报材料审核并签注审核意见,于8月31日下午5:00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机构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鑫、赵云峰 联系电话:4195818
附件:1、张家口市优秀科技服务机构申请表 2、张家口市优秀科技服务机构评选推荐汇总表
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1日
张家口市优秀科技服务机构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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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附件下载.doc 关于开展2019年度优秀科技服务机构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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