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有关处室、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若干措施》(冀政办字〔2020〕152号),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省局制定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若干措施》并进行了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本辖区内涉及出口转内销企业的底数进行全面摸查,建立台账,统筹力量做好支持出口转内销工作。省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要做好对口业务指导工作。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市局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使企业全面了解市场监管部门有关支持出口转内销政策。同时,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出口转内销外贸企业,了解企业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系统合力,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展示市场监管部门的社会担当。
三、及时报送情况。各市局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当地企业实际制定针对性配套措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局相关业务处室反映。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注重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请各市局和省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落实情况报送省局认证监管处。2020年11月25日前报送年度总结,同时报送1-2个典型案例。
2.《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若干措施》重点任务分工表(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