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唐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唐科规字〔2020〕1号)和《唐山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唐科规字〔2020〕2号)等文件,经运营单位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经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确定2020年度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5家(名单见附件1)。
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新认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吸引更多的创客团体和中小企业入驻。请及时向市科技局反馈孵化载体运营过程中的变更情况。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可按照标牌制作标准(见附件2)自行制作标牌,标牌制作费用自理。
附件:1.2020年度新认定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名单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