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经开区创业服务中心,冀南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级科技平台管理,提升平台建设水平,根据《邯郸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邯郸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复审评估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参加评估。需要参加本次绩效评估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和程序
(一)评估内容
复审评估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专家评估和工作实绩相结合的原则,对纳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管理序列开展评估,通过评估推动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
1.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评估:中心的研究开发能力与水平、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工程试验条件、效益与影响、对外开放与运行管理情况等。
2.对市级重点实验室主要评估:实验室的研究水平与创新能力、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验条件、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情况等。
(二)评估方法及步骤
1.提交评估申请书。参评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对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填报评估申请书(附件2),并向市科技局报送评估申请书纸质材料和附件证明材料。
2.专家会议评估。市科技局组织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召开复审评估会议。按类别分组,专家组根据材料审核,进行评估打分。每家中心(重点实验室)汇报8分钟,专家质询5分钟,请提前做好汇报PPT。
3.通报评估结果。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结合日常掌握的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情况,研究做出综合评价,按类别分组确定最终评估结果,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发布。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对邯郸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进行资助和奖惩的主要依据。
三、有关要求
1.绩效评估是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在绩效评估范围内的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原则上需要参加此次评估。无故不参加评估的,将取消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资格。通过市级认定,已升级纳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序列的,无需参加绩效评估。
2.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邯郸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统一更名为“邯郸市XXX技术创新中心”。
3.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于2020年10月15日前,将评估申请书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评估申请书一式六份,另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治梅 万喻 3118090 311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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