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廊坊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广国家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工作方案》的制定背景及意义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部署在一些省区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7〕80号)和《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8〕126号)推广改革经验。
2020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0〕3号),2020年3月省政府下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国家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42号)。按照国家、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我市《工作方案》。
二、 《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总体目标
把推广第三批20项改革举措与巩固落实第一、第二批改革举措结合起来,同一领域的改革举措加强系统集成,不同领域的改革举措强化协同高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在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开展政策创新方面取得的改革成果,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成治理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 推广任务
分别明确了关于“7项科技金融创新方面、6项科技管理体制创新方面、1项人才培养和激励方面、4项军民深度融合方面”,共计20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
(三) 推广要求
为保证各项创新改革任务的顺利推进,提出了“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督导落实、强化系统集成、注重学习总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