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检查各级科研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掌握我市科技创新团队、领军人才以及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现状,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请各有关单位对2020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范围
截止到2020年10月,列入各级科研计划,未通过验收的自然科学基金、应用基础研究、科技创业创新团队、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等科技项目,要求如实填报项目进展及项目工作总结。
二、具体要求
(一)列入各级科技计划的财政资助、自筹经费项目均须填写《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财政支持专项经费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除上报调查表材料外,还需附每个项目进展情况的单独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2020年度目标任务、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主要实施内容、已经取得的成效(经济效益、人才培养、发表论文、取得专利等)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
(二)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项目承担单位做好项目进展总结、推进项目验收等工作,对辖区内各承担单位的科技计划项目总结进行审核把关、整理汇总后统一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对无法及时验收的项目,须以红头文形式出具专项报告,说明具体原因和后续处理意见。
(三)逾期处理。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唐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唐科规字〔2019〕2号)》,《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规程(暂行)》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变更规程(暂行)》(唐科资函〔2020〕12号)等文件要求,凡逾期未提交申请的,将按省市科研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予以惩戒,并记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
(四)总结材料请务于2020年11月5日前报市科技局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市直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市直属企业直接汇总上报,其它单位材料均由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
市科技局将结合上报的项目总结材料,对有关项目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请各项目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好辖区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项目实施进度及总结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年底科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2821725 、2821910
电子邮箱: tssptc@126.com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