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科技工作要点,结合全市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根据《2020年度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现进行2020年度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支持重点
(一)保定市科技成果转移示范机构建设计划
为加快建设和完善我市技术转移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重点支持具备较强技术转移服务能力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形成可推广的技术转移典型模式。
申报材料:《保定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项目申请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示范工作方案、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近一年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的业绩证明材料、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专职人员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证书等。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
咨询处室: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
(二)厅市会商建设计划
按照《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协议书》、《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科技工作会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冀科区函〔2018〕44号)、《保定市科技计划厅市会商专项管理办法》(保科字〔2019〕56号)及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谋划厅市会商科技专项,主要支持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1. 园区服务平台建设。优先支持科技研发平台、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咨询处室:高新技术处)
2.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节能环保、污染防治、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咨询处室:高新技术处、社会发展科技处)
申报材料:《保定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厅市会商建设)》
截止申报时间:2020年11月24日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必须符合《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保定市市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保定市所属的或者在该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报的项目,要有书面合作协议,并明确项目承担单位。
(三)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五)所申报的项目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考核的目标。
(六)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内容力求完善、表达完整、叙述准确;项目申报单位要科学、客观地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七)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内容,不得通过网络传输,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直接报送保定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网址:http://121.18.64.248:81/bdkjjh(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
第一次申请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在“保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上,详见流程说明。
四、归口申报处室及咨询电话:
高新技术处:3312060
社会发展处:3312070
科技奖励与成果转化处:3312063
五、技术支持
资源配置管理和监督评估处3312090
保定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