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冀科外〔2019〕10号)和《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试行)》(冀科外〔2020〕3号)等有关要求,现对2021年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专项拟认定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12月3日。
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监督评估处 0311-85898673
国际合作处 0311-85889240
附件:2021年度拟认定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