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省商务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跨境电商示范主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外贸品牌优势企业、外贸转型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经过主体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程序,拟发布2020年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公共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外贸品牌优势企业、外贸转型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0年12月8日至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送达省商务厅。
联系人:张忠尧
电 话:0311-87909817 传真:0311-87909837
附件:1.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拟定名单(24家)
2.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拟定名单(2个)
3.省级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拟定名单(4个)
4.省级公共海外仓拟定名单(3个)
5.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拟定名单(2家)
6.外贸品牌优势企业拟定名单(12家)
7.外贸转型示范基地拟定名单(4个)
省商务厅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