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发局,省直有关部门,技术创新中心及依托单位:
根据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有关规定和省科技厅《关于组织2018年12月前启动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验收的通知》(冀科平函〔2020〕35号),2020年12月10日至11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组,采用会议验收方式,对有关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集中验收。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和建议,同意82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通过建设任务验收(名单见附件),纳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序列。
验收专家组的验收意见及建议,将在创新平台建设任务验收管理系统内进行反馈。
通过验收的技术创新中心,要按照《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根据验收专家组的建议,加强中心全面建设,稳步提高技术创新中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在聚集优势科技资源、开展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方面的作用,为河北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请归口管理部门继续对技术创新中心加强督导管理,协调解决技术创新中心运行和发展中的问题,统筹资源支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发展。
附件:通过建设任务验收纳入管理序列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名单(82家).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木厅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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