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有关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及依托单位:
根据《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冀科平规〔2019〕4号)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对2018年新建的8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任务进行验收的通知》(冀科平函〔2020〕36号)要求,2020年12月11日,省科技厅采用会议验收方式,组织专家组对7家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两年建设期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集中验收(河北省碳纤维产业技术研究院申请延期验收)。根据专家组验收意见和建议,同意河北省智能配用电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等7家新建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通过验收(名单见附件),纳入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序列。专家组的验收意见及建议,将在创新平台建设任务验收管理系统内进行反馈。
通过验收的研究院,要按照《河北省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要求,根据验收专家组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运行管理和协同共建机制,加大科技投入,聚集整合优势资源,加强联合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努力在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请归口管理部门继续对研究院加强督导管理,协调解决研究院建设与运行中的问题,统筹资源支持研究院建设发展。
附件:通过验收纳入管理序列的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名单.doc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