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邢台市“星创天地建设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市、区)现场考察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推荐的市级星创天地进行了评审。经审核,13家符合市级星创天地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天(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2日)。
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永华
电话:0319-3288319
地址:邢台市桥东区红星街139号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
邢台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第二批拟备案市级星创天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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