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廊坊开发区经发局、有关市级科技服务机构:
为加强对市级科技服务机构的管理,提升我市科技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全面了解和掌握市级科技服务机构运行状况,达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我市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廊坊市科技服务机构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第一批市级科技服务机构2020年度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廊坊市第一批备案6家科技服务机构(见附件1)。列入评估范围的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原则上必须参加评估,无故不参加评估的,取消其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资格。
二、评估内容
对上述6家市级科技服务机构2020年度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主要包括:机构人员配置;促进技术合同登记额;引进成果;科技培训;高企、研发平台、科技项目申报等方面(见附件2)。
三、评估形式
评估工作采用市级科技服务机构按照诚信原则报送评估材料对考核进行自评、归口管理部门对科技服务机构进行评价、市科技局组织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并得出综合评分结果,年度考评结果计入重新备案审核依据。
四、提供材料
1.科技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总结。(字数1500—2000字,内容包括:考核各项涉及内容年度开展情况,工作举措与成效;近3年帮助域内企业引进科技项目成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配合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展科技服务情况;下年度工作计划等)。
2.廊坊市科技服务机构年度绩效考评表,考核表中涉及各项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此项工作不得分)
五、具体要求
1.请相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廊坊开发区经发局对注册域内的科技服务机构申报评估材料进行审核、评分。
2.各科技服务机构于1月25日前将总结、考评表经单位注册地归口科技管理部门评分盖章后报市科技局成果与区域科(联系电话:5212186),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附件:
参加考评市级科技服务机构名单.doc (15.00 KB) |
廊坊市科技服务机构年度绩效考评表.doc (106.50 KB) |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