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省组织优势力量开展了两批应对疫情科研攻关项目。近日,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统筹强化疫情防控科技支撑,加强应对疫情科研攻关项目的跟踪管理和服务,推动阶段性成果助力此次疫情防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和《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冀科监规〔2020〕1号)有关规定,抓紧推进项目实施,力争尽快取得实效。针对本次疫情出现的新特点和新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可以结合客观实际,在项目原有实施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此次疫情的现实需求,对项目研究内容进行充实,对项目实施路线等进行微调,按照项目管理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正常实施或者经批准变更后的项目,要按时间进度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确保项目按时完成验收。
二、加强项目阶段性成果的总结和上报
应对疫情科研攻关项目实施以来,取得了一批阶段性成果并得到应用,为疫情防控做出了科技贡献。为进一步推动更多的项目成果快速推广应用,请承担单位抓紧梳理总结并报送以下内容:一是具备推广应用条件的代表性成果;二是已经在疫情防控中得到应用的案例。
三、及时反馈相关问题和建议
请项目承担单位围绕项目实施情况、本次疫情防控需求提出以下方面意见和建议: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针对此次疫情防控需要列入2021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支持重点的需求;三是对科技支撑疫情防控其他方面的建议。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以上要求,督促项目团队进行梳理总结并填写项目管理建议,于1月20日前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电子版(邮件名称:项目名称+单位;邮件内容: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加强跟踪管理服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总结推广项目成果,在2021年度项目指南中统筹考虑疫情防控项目需求。
联系人:苏裴裴 王旭阳 电话:13582319314,18833119321
邮箱:hbkjtsfcbs@163.com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