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廊坊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暂行办法》(廊科〔2015〕23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1年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正式申报工作,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申报市级研发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科技局等归口管理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特别是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对县域经济带动作用的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单位进行组织申报,重点围绕我市“1+5”
主导产业和“7+6”县域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新型显示、大数据、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等相关领域的单位建设研发平台。
二、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廊坊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平台” (http://60.10.25.25:8080/lfkjjh/index/index!index.do)公告通知栏“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介绍项目申报说明”进行填报。申报单位在线填报时间:2月25日-3月25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时间为3月31日前,纸质材料截止到4月3号,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工作完成后,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与现场考察,市科技局视情况进行抽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将市级研发平台现场考察表(附件1)、申请书、研发平台建设运行方案(附件2)、证明材料书面材料等1份,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科技平台与合作科(电子数据以附件上传),市科技局将统一进行受理。
科技平台与合作科电话:0316-5212191
邮箱:lfkjcg@163.com
邮寄地址:廊坊市新华路华园里1号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附件1:市级研发平台现场考察表.doc (16.50 KB) |
附件2:廊坊市研发平台建设运行方案撰写提纲.docx (6.55 KB) |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