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质量发展水平,根据《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1年“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从事合法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的单位和京津产业转移入秦企业;在我市从事质量发展工作的自然人,包括在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等从事质量管理、质量教育和培训、质量科研、质量宣传等方面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组织奖申报条件
1.依法在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近5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诚信经营;
3.积极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有效,不断创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并具有推广价值;
4.在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以及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个人奖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从事质量或质量相关工作5年以上;
2.有较强的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对质量发展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区域、产业质量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申报时间
根据自愿的原则,凡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按要求填写《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各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把关,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经综合相关部门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各推荐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确认,于6月30日前报送市市场局质量发展科。
四、有关要求
1.“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是我市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
2.各创建单位要通过争创“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活动,学习、导入、运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质量、增加效益、追求卓越。
3.各推荐单位要按照申报条件严格筛选,确保推荐单位和个人能代表地区、行业质量管理最高水平。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张霄
电话:8550809 传真:8550900 邮箱:qhdscjzlk@163.com
附件:1.《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组织奖)
2.《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个人奖)
秦皇岛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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