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常态化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和服务专家信息征集录入工作的通知》(冀科成市函〔2021〕7号),请严格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企业、项目和专家,常态化开展好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和服务专家信息征集录入工作。各单位在全年均可填报,省科技厅将按季度对各地区填报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
联系电话:0315--2839701。
附件: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常态化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和服务专家信息征集录入工作的通知》(冀科成市函〔2021〕7号)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16日
关于开展常态化科技成果供需信息和服务专家信息征集录入工作的通知(冀科成市函[202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