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改革和发展委员会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的通知》(工信厅联安全函〔2021〕1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试点示范内容、申报资格及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申报材料请按照附件3及国家安全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在线申报系统相关要求准备。
二、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通过登录国家安全应急产业大数据平台在线申报系统(网址:http://safetybigdata.org)提交申报材料,牵头单位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完成报送。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材料报送。申报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在开展线上申报的同时,应同步向经发局(管委会316室)提出申报示范工程的推荐申请。报送相关申报纸质材料5份,我局将会同科技局、应急管理局开展项目的申报推荐和申报材料审核工作。(第一批申报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1日)
三、联系方式
经济发展局: 吴元奎 0311-85962648
在线申报系统咨询: 010-62303157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申报的通知(工信厅联安全函〔2021〕11号)
附件2:关于印发《安全应急装备应用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厅联安全函〔2020〕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