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地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扩大科技开放与合作中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引领和示范带动相关领域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落实《关于深化科技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廊发〔2019〕18号)文件“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奖励”。现对被认定为2020年度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单位给予各50万元的奖励,现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30日至4月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向廊坊市科技局以实名、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有清晰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反映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通信地址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华园里科技局
业务科室:科技平台与合作科
联系电话:0316-5212191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