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室)建设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字〔2020〕197号),为完善科技特派员服务支撑体系,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效能,经过相关单位申请、各市科技局审核推荐、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复核,共有476个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43个科技特派员工作室通过省科技厅备案,现将名单印发你们。为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工作室工作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室)基础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相关乡镇(街道)政府、园区管委会和高校、科研院所,要安排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必要的办公、通信等条件,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工作室工作提供保障。要安排热爱科技工作、熟悉科技政策、有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经验的人员专职或兼职参与工作站或工作室工作,鼓励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负责人。各工作站和工作室要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工作站(室)日常工作管理、人员管理、经费管理等各项工作。工作站(室)在科技特派员工作中发生的费用,可根据相关规定,在工作站(室)建设补助经费中列支。
二、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室)工作高质量开展
各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要发挥全省科技工作在基层的“最后一个节点”的重要作用,抓好省、市、县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在本地的贯彻落实。要根据乡镇(街道)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做好科技工作研究谋划、提出科技工作思路建议,并抓好组织实施。要发挥乡镇科技特派员作用,加强与服务本地的科技特派员和当地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企业科技专干培育,为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做好保障。各科技特派员工作室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以科技特派员为纽带,加快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产业和企业中转化应用。要加强与本单位科技特派员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存在问题,为科技特派员外出服务提供支持。要加强管理创新,为促进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服务产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和创造更多经验。
三、加强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室)建设工作
请省直相关部门关注和支持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特派员工作室建设工作。各市科技局要加强对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乡镇(街道)政府和相关园区管理会科技工作的指导,做好与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信息沟通,加快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和工作室建设布局,不断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体系。要通过政策激励、资金支持、人员培训等手段,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工作室和乡镇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干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工作成效。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要省科技厅解决的,请及时向省科技厅反馈。
联系人:省科技厅区域创新处 白双艳
电 话:0311-85811539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038房间(邮政编码:050011)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