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信主管部门: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1]2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于5月7日前将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规划与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planning221@163.com。
本通知电子版可在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http://gongxinju.tangshan.gov.cn/)下载。
联系人:杜艳玲 电话:5906532
附:河北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 工作的通知》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