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4 点击:1243 文章来源:
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1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审定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企业函﹝2021﹞326号)、《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指南》(冀工信企业函﹝2021﹞116号)转发你们,请各地抓紧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申报范围。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各地组织辖区内列入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且符合认定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市级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二、工作程序。各地按照《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指南》“第六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申报条件对各地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申报省级的还需网上提交审核意见)。市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研究拟定市级认定名单,并从中择优推荐省级认定。
三、申报方式。此次申报是市级和省级同时申报,各地要注意区分把握:
(一)只申报市级的,采取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形式申报,各地在推荐企业汇总表中注明申报类别为“市级”。
(二)已经市局认定的,可直接申报省级认定。申报采取省厅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填报与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相结合的方式,并提供(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各地在推荐企业汇总表中注明申报类别为“省级”。
(三)未经市局认定的企业申报省级认定的,按省级申报的方式组织申报并提供材料(不必另提交市级申报材料),各地在推荐企业汇总表中注明申报类别为“省和市级”。
四、申报时限。各地请于6月8日前将正式推荐意见、推荐企业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局中小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罗传军(3101625) 邮箱:gxjzxqyc@163.com
地址:保定市隆兴中路179号(市局四楼中小企业处)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审定工作的通知.doc
2.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指南.doc
3.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doc
4.保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doc
5.推荐企业汇总表.doc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1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审定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企业函﹝2021﹞326号)、《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指南》(冀工信企业函﹝2021﹞116号)转发你们,请各地抓紧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申报范围。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各地组织辖区内列入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且符合认定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市级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二、工作程序。各地按照《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指南》“第六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申报条件对各地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申报省级的还需网上提交审核意见)。市局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和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研究拟定市级认定名单,并从中择优推荐省级认定。
三、申报方式。此次申报是市级和省级同时申报,各地要注意区分把握:
(一)只申报市级的,采取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形式申报,各地在推荐企业汇总表中注明申报类别为“市级”。
(二)已经市局认定的,可直接申报省级认定。申报采取省厅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填报与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相结合的方式,并提供(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各地在推荐企业汇总表中注明申报类别为“省级”。
(三)未经市局认定的企业申报省级认定的,按省级申报的方式组织申报并提供材料(不必另提交市级申报材料),各地在推荐企业汇总表中注明申报类别为“省和市级”。
四、申报时限。各地请于6月8日前将正式推荐意见、推荐企业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市局中小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罗传军(3101625) 邮箱:gxjzxqyc@163.com
地址:保定市隆兴中路179号(市局四楼中小企业处)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审定工作的通知.doc
2.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指南.doc
3.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doc
4.保定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doc
5.推荐企业汇总表.doc
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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