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河北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经费预算、前期工作结果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将2021年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第一批148个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1年6月5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止。
公示期内,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非书面异议、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以邮戳为准)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项目承担单位须诚信状况良好,无在失信联合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失信主体名单记录。若存在相关失信记录的,取消项目和补助经费。
联系电话:0311-85876686(重点实验室)、85829545(技术创新中心)、85885556(产业技术研究院)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227室。
邮政编码:050011
附件:2021年科技研发平台建设专项细化项目(第一批).xlsx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