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支持地方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工作,日前,省发展改革委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关于依托现有各类园区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意见》(发改就业[2021]399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要坚持整合共享,盘活存量资源,加速整合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以县(市、区)为单位,对现有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双创基地等各类园区整合拓展、优化布局,以“园中园”“飞地经济”、功能拓展等方式打造功能完备、环境优良的返乡入乡创业园,实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和共建共享,为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提供相对集中的生产经营和办公研发场地。
二、要坚持需求导向,注重优化结构,加力改造提升返乡入乡创业园配套设施。结合返乡入乡创业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加大改造提升力度,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卫生、环保等市政公用设施,合理配建标准化厂房、孵化设施、众创空间、培训平台、交通物流仓储设施及其他必要的办公场地、生活场所和辅助设施等,提升园区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水平。
三、要坚持市场主导,强化多元参与,加快培育壮大返乡入乡创业产业集群。发挥市场在加强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以财政、金融和社会资本等多元化资金支持为保障,构建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提供土地、培训等配套支持,进一步构建系统完善的返乡入乡创业政策支撑体系。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等途径,不断培育壮大具有县域特色的返乡入乡创业优势产业集群。
各地各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和督导指导,在落实好国家和省、市已有返乡入乡创业政策基础上,积极探索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的新模式。各地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发现总结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中可推广可借鉴的政策举措、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加大表彰宣传推广力度。